明纪守规|总书记要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发布时间:2024-12-28 06:00:41 来源: sp20241228

  |联播+|风成于上,俗形于下。

  2007年2月12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了一篇题为《生活情趣非小事》的短评,言简意赅地阐释了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的重要关系。

  文章还言明,各级领导干部应“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

  党的生活纪律是每位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涉及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多个方面。

  现实中,有些党员把生活作风当作私事、小事,在生活上未能严以律己,“由风及腐”现象屡见不鲜。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群受贿,本人及亲属共6人被留置;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苏孝林因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等被查;云南省昆明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新松“落马”,其“地下情人”及私生子也随之浮出水面……一个个反面案例,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生活作风反映的是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品格。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2022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党同志都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作为一名拥有5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习近平一直坚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原则。自走上从政之路后,他告诫亲朋好友不得打着他的旗号谋私利,还曾在干部大会上公开表态,欢迎人民群众监督。在父亲八十八周岁生日时,他由于公务繁忙无法亲自为父亲庆祝,就通过一封拜寿信遥祝寿辰。在信中,习近平用“学您的俭朴生活”表达对父亲的敬爱和对自己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生活纪律问题,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每次都将生活纪律作为《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

  2015年,修订的《条例》在“六大纪律”中单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这一章节,围绕“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在公共场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等四方面违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2018年,“家风建设”首次被写进《条例》。修订的《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23年,围绕生活纪律方面,《条例》针对“网络空间有不当行为”作出明确的处分要求,对党员行为的规范进一步覆盖到网络,要求党员干部网上网下保持一致。

  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标本兼治才是良方。对此,总书记提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求广大群众“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

  未雨绸缪、防萌杜渐,纠树并举、破立并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总监制|骆红秉 魏驱虎

  监 制|王敬东

  主 编|李璇

  编 辑|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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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