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09:09:09 来源: sp20241130
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政策文件
放宽准入限制,激发市场潜力活力(权威发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中办、国办近日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意见》的相关情况。
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意见》围绕“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作了最新部署。
坚持完善清单管理,厘清政府作用边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是重要抓手,在准入环节就要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加快从前置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意见》从准入规则确定、准入事项设定、准入措施调整程序等层面强化了对“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的支撑,切实维护清单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推动市场准入管理更加规范,更好保障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
坚持放宽准入限制,激发市场潜力活力。市场准入是经济活动的第一道门槛,要推动市场准入限制不断放宽,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积极营造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要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要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业行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
坚持优化准入环境,提升市场准入效率。市场准入是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条件,要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意见》首次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等10个新兴领域,从原则路径、平台支撑、成果应用转化、全球科研协同等层面,一体打通束缚产业体系深度转型升级的堵点卡点,不断提高准入效率。
坚持扩大准入试点,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意见》提出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着力破除各类准入障碍,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要选择重点地区开展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李春临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更大力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提振发展预期,加快形成“标准引领准入、清单规范准入、场景促进准入、试点放宽准入、监管保障准入”的新格局。
加强整合衔接、分类明确规则,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018年,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印发,我国成为首个真正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主要经济体。清单先后发布4版,事项数量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到2022年版的117项。“随着清单实施不断深入,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作出相应制度安排。”李春临介绍。
完善“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意见》明确,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以及产业、投资、环境、国土空间规划等涉及市场准入的,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全国层面准入制度加强整合衔接。同时明确,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
完善市场准入规则。《意见》首次根据不同行业领域性质,分类明确了相应准入规则。对于充分竞争领域,实施宽进严管,大幅减少准入限制;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可以设定准入限制,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对于新业态新领域,尊重行业发展规律特点,前瞻性部署相应准入体系,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完善准入措施调整程序。《意见》细化了禁止进入、许可准入等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出,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新增或调整前,行业主管部门要先行开展政策评估,再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修法修规;可能造成经济运行重大突发风险时,可以采取临时性准入措施,但必须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切实强化了准入政策设定和调整的严肃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推进新版清单修订。“新版清单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制度改革以及新一轮机构改革等紧密衔接,推动清单事项进一步缩减。”李春临说。
《意见》对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也提出明确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属于国民待遇的一部分,适用于境内外各类经营主体。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属于外商投资管理范畴,仅适用于境外投资者。此前,‘两张清单’在调整中已经做到了紧密衔接,《意见》的要求是对已有成熟做法的明确和固化。”商务部副部长李飞表示,将指导有关地区全面推进实施“两张清单”,持续优化外资企业服务,为各类企业营造更加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
从准入管理方式、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等入手,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就如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意见》作出了明确的政策安排。
优化准入管理方式。“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管理不能套用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标准、场景为牵引,推动形成更具柔性和韧性的准入管理机制。”李春临说。《意见》明确在深海等10个新业态新领域,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
优化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当前,大量创新成果难以进入市场,创新成果和产业体系之间存在不少准入障碍。成果转化机制也是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重要内容,是真正解决好科技和经济‘两张皮’问题的关键。”李春临说。《意见》提出要“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推动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优化创新资源协同方面,《意见》重点选取了电子信息、计算科学等领域,明确要推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和有关地方建立相关领域前沿科研协同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便捷高效应用。李春临表示,这对强化前沿领域战略性布局、增强配置全球先进优质生产要素能力、引领新业态新领域规则标准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福建等两批10个省份开展效能评估试点,经过近三年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明年起逐步实现全覆盖,以全面反映和科学评价各地市场准入环境,提升政府准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准入的基础和关键内容。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将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法律制度、严格监管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推动登记管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本报记者 刘志强 丁怡婷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31日 02 版)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