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5 05:30:19 来源: sp2024111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继承发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是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必由之路。文物与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见证,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内核,因而对其的保护,就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
近日,最高检首次发布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以及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均提到2023年检察机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其中,办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34件,切实用法治为中华文脉保驾护航。
历史文化遗产需要法治的守护。从保护对象上看,中国历史文化悠久,文化遗产类型广泛、文物价值较高。我国有57处世界遗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全国备案博物馆达6565家,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文物一旦遭到破坏不可再生,影响极为深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独特优势,持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使保护文物进入到法治阶段。
必须看到的是,当前涉文物犯罪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特征,侦查打击难;涉案文物流转频繁,证据提取难;涉案文物鉴定不规范,文物认定难;保护意识欠缺加之监管存在盲区,涉文物犯罪预防难等特点,甚至拍卖行、古玩交易市场、短视频平台和二手交易网络平台等行业、场所、平台都可能被倒卖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利用。面对不断复杂的情况,检察机关要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盗销链条的上下游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全面织密文物保护网。
此外,历史文化遗传保护,也要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的参与度。例如要有文物专家协助检察机关建立文化遗产法治保护档案,实现对所收集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料、数据的系统整理和妥善保存,为文化遗产提供“法律保护资料库”。
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意义,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珍贵的文化命脉。充分保护并利用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担负着保护重要文化资源的光荣职责,加大办案力度,以法律监督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将检察力量与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力量凝结到一起,以实际行动助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路将越走越宽广。
(责编:燕帅、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