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欠款执结记

发布时间:2024-11-22 09:47:00 来源: sp20241122

2024年5月16日,晴日暖风,老王从村委会走出来,心情舒畅,“15年了,借出去的钱终于要回来了”。

事情还得从2009年说起。

老王与老邵是老乡,2009年初秋,老邵因为亲戚住院没钱治病,找老王借了3万元应急。借款还没还,2012年老邵又因做生意、偿还银行贷款等原因从老王处借了10.5万元。

转眼到了2019年6月,老邵还是没还钱。老王找到他统计清算,按照本金和约定的利息,老邵累积欠款17万元。老邵出具借据,承诺每年还款2万元,8年内还清。

虽然有了欠条,但老邵始终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不偿还。在多次沟通未果后,2021年5月,气愤不已的老王将老邵起诉至法院。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老邵偿还借款及利息。之后,老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胡洋查明老邵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一天,胡洋接到老王的电话,执行工作迎来了转机。

“胡法官,我们这儿要修高铁,老邵家有块地被政府征收了,到时候会有补偿款。”老王激动地说。

老邵及其妻子和儿子小邵以户为单位,共有近15亩土地,其中840余平方米的土地被征收,土地和地上物补偿款可达21万余元。

松北区法院当即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老邵名下财产。

2023年3月,补偿款发放到老邵所在的东八家村村委会专款账户上。胡洋立即驱车前往村委会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老邵名下的土地及征地补偿款进行查封。

账户被封了,老邵的儿子小邵不同意,表示补偿款不是老邵一个人的,法院不该把自己那份一起冻结,并以此为由提起执行异议。松北区法院裁定驳回小邵的异议请求,小邵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农村土地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老邵和小邵均为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户的户内成员,法院有权冻结老邵和小邵的共有财产。”松北区法院对小邵提出的解除冻结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小邵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法官于波进行全面审查,认定一审法院裁判无误。但她心里清楚,一纸判决容易,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却得不到实质性化解。

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实现多方共赢,于波决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她多次打电话给老邵,却始终无法取得联系,于是于波决定前往村里实地了解情况。

入村那天,途中下起了大雨,警车缓慢前行,到达村里已是黄昏时分。提起老邵夫妇,村里人都说这俩人长年不在家,但有几位亲戚在村里居住。在村委会主任的陪同下,于波走访了老邵的几位亲戚,终于和老邵通上了电话,经过反复耐心劝说,老邵夫妇同意回村调解。因村委会主任熟乡情、懂法理,深受老邵夫妇信任,于波邀请他一同参与调解。

调解当天,多方共同劝说,历时5个多小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征地补偿款分为三份,老邵夫妇占有两份,用于偿还老王欠款,剩下一份归小邵所有。执行法官当场解封专款账户,村委会将补偿款转至老王账户,双方债务一笔勾销。

至此,一场历时15年的借贷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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