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发布时间:2024-11-15 05:23:30 来源: sp20241115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是重要一环,亟待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市场建设,使多方主体形成可持续的联农带农机制。

  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下,农业结构的全方位调整、农业发展方式的绿色化转型、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趋势都要求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近年来,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合作正经历深刻变化:合作主体由小农户为主的同类主体合作向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合作转变;合作内容由聚焦农产品营销为主向兼重产品销售与生产服务转变。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还应留意以下四点:

  明确职能定位,分类有序施策。可以说,在乡村产业发展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相关部门可围绕龙头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推动稳定高效的联农带农机制的建立。在生产经营领域,重点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减少直接干预利益分配;在资产运营领域,重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强化资产增值收益分配引导,健全农村产权市场和风险防范体系;在乡村公共产品供给领域,重点创新政府与工商企业合作方式,强化利益合理补偿。

  加大财政扶持,强化激励导向。比如,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做好主业、练好内功,不断优化产业组织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各展所长、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共创共享、共荣共生的产业生态圈。同时,提升小农户的市场素养,使其成为企农共赢的贡献者,支持其积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联合与合作同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主动参与利益协调、保障和分配机制的创新和完善,让他们成为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增强政策规制,化解违约风险。可全面加强对小农户和企业在违约问题上的双重规制,建立风险收益对等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引导利益分配方式从“保底分红”向“按股分红”或“按贡献分红”等方式转变,设置多种收益分配方案供农民选择。逐步探索面向工商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惩罚机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点“乡村产业振兴风险保证金”制度。

  借力农村改革,创新联结形式。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充分结合改革创新成果,发挥要素市场作用,使各类资源转化为多元化资产,完善产业链价值创造与利益分配方式。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体),务实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稳慎推进兼并、合并实现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通过合作与联合,不断带动小农户打通从农业生产向加工、流通、销售、文旅等环节延伸的路径,让小农户增收渠道扩展到第二、三产业。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优先向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乡村产业组织提供信贷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不断创新保险产品,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作者:钟真,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光明日报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