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4:49:41 来源: sp20241105
离职后,退出工作群是常规操作。不过,四川南充一位女士的操作,却显得不比寻常——这名女子在离职后,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退了600多个工作群,她表示“感觉退完后轻松了很多”。
“这哪里是离职,分明是‘赎身’”。看到这名女子的遭遇,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惊叹于“我的好友都没有那么多”,不过,更多人还是感叹于“看着都好窒息”。
据这位女士介绍,她从事商场地产设计工作,每个商场有数百个店铺,需逐个审核店铺设计图纸,因此累积了600多个群。因为“每天要随时回复信息”,所以“神经一直紧绷着”。这虽然只是极端个案,但却激起了无数人内心深处的共鸣——太多终日奔波的职场人,都有不少退不掉、避不开的工作群。
人在职场,免不了会有各种各样的工作群。众所周知,工作群最初是为了便于工作,有什么事在群里吆喝一声,不仅简单直接,而且快捷高效。但是,工作群近年来却日益呈现出缩小化、细分化的趋势。单位有大群,部门有小群,项目有临时群,客户有对接群……面对“群”起而攻之,总让人感觉深陷其中、无力自拔。
实际上,工作群之所以引起群嘲,不仅仅在于名目繁多,更在于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借助移动通信技术,用人单位堂而皇之地将管理触手伸入了私人社交媒体。有时候,明明已经下班回家,但随时随地都可能被@的工作群,依然是无法挣脱的“紧箍咒”。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近年来,多地都针对超时加班加大了整治力度,理直气壮的“显形加班”虽然少了,但遮遮掩掩的“隐形加班”却仍然存在。形形色色的工作群,无疑是“隐形加班”的重灾区。
今年6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以案例判决的方式,重新定义了数字时代的“隐形加班”: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属于“隐形加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科技在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也在不断变化。但无论如何,劳动权益都不能受到践踏和伤害。对于劳动监察部门来说,如何避免“隐形加班”触碰法律红线、伤害劳动者权益,需要深入研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维护法治底线、承担社会责任是基本要求。
(责编:燕帅、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