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扎法庭”把法理情理说到群众心里

发布时间:2024-11-25 15:52:42 来源: sp20241125

“帕大妈,你们最近相处得还好吗?”7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庭长斯依提·亚森打了一通回访电话,确认艾大叔戒了酒并与帕大妈已和好如初后,在登记本上写下“和好”二字。

帕大妈和艾大叔结婚近30年,今年5月,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在哈尼喀塔木乡阿热买里村开展巡回法治宣讲活动时,帕大妈找到法庭工作人员,提出离婚诉求,斯依提和阿热买里村人民调解员吾斯曼·艾海提立即前往帕大妈家中了解情况。

原来,二人因为性格差异,经常发生争吵,有时艾大叔喝多了,还对帕大妈动手,之前考虑到孩子还小,帕大妈选择了隐忍。如今,孩子都已成家,帕大妈不想再忍了。

“结婚快30年了,这样的缘分来之不易,夫妻之间遇到问题要多沟通。”“喝酒打人可不行,家暴属于违法行为!”斯依提和吾斯曼先劝慰帕大妈,接着向艾大叔释法,指出他的不是。

艾大叔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会改掉酗酒恶习,多体谅妻子。

近年来,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以“法律巴扎”党建品牌为引领,打造立体联动、多元共治的多元解纷模式,不定期开展巡回审理,搭建起群众家门口的说事、解纷、普法平台,将法送到群众身边,把理讲到群众心里,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巴扎法庭”。

近日,在热闹的巴扎上,斯依提带着法庭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讲,正巧遇到艾某某。问起他和邻居巴某相处的情况,艾某某爽朗地回答:“我们两家从那以后再也没吵过架,现在就像亲兄弟一样互相帮助!”

2021年10月,艾某某驾驶电动车搭载邻居巴某去村委会办事,返回途中不慎撞到路边电线杆,导致巴某右腿骨折。巴某要求艾某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万元,艾某某只愿给付医疗费1.5万元,巴某一气之下将其诉至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

人民调解员吐妮萨衣木·吐尼亚孜先后组织4次调解,但都以失败告终。吐妮萨衣木找到斯依提表示,她准备放弃调解,将案件转入诉讼阶段。

斯依提给吐妮萨衣木支招:“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赔偿金额,不能一味地讲邻里感情,要向双方明确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范围。”

吐妮萨衣木再次组织双方调解,重新计算赔偿金额,斯依提在一旁分析利弊。最终,艾某某同意赔偿巴某2万元并当场付清,二人握手言和。

“当时,我刚到法庭工作,这起纠纷迟迟调解不好让我很受打击,多亏斯依提一直帮助我、鼓励我,我学到很多调解方法和技巧。”纠纷得以调解,吐妮萨衣木收获很大。2023年12月,吐妮萨衣木被评为“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为持续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常态化组织辖区调解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村委会,组织50名“法律明白人”建成家事调解队伍,通过在巴扎普法、将调解室“搬”到群众家里、在葡萄架下调解等方式,实现指导培训、前端化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管理,不断推动调解工作由乡镇向村(社区)再向村小组延伸,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受到群众好评。(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宋玉姣)

(责编:王子锋、宋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