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6:00:35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网 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构建粮食供给保障体系的规定中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构建粮食供给保障体系的规定中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增加规定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在规定鼓励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
草案三审稿在总则中增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容;在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的规定中明确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增加提高为粮食生产者提供社会化服务水平的规定。
草案三审稿规定,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
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落实补充耕地责任。(完)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