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2:14:15 来源: sp20241109
一、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未来10年或有超10万亿空间
(一)我国养老金体系整体发展空间巨大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三大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养老金总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在保障居民养老需求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23年底,三支柱养老金规模合计近14万亿元,其中,第一、二、三支柱规模分别达7.82万亿、5.75万亿、0.03万亿元,第一、二支柱规模分别较2019年底增长24.32%、130.00%,第三支柱从无到有、逐步启航,养老金体系建设日益完善。
图1:我国养老金三支柱近年规模(万亿元)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国养老金规模也应与发展目标匹配,若对标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障水平,我国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仍有较大提升空间。Willis Towers Watson旗下机构Thinking Ahead Institute统计了部分国家和地区(养老金规模约占全球的90%-95%)的养老金数据。2021年,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的算数平均值为71.73%,中位数为57.50%。其中,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占比在100%以上,芬兰、马来西亚、日本、智利、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占比也在60%以上。而我国2023年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约为10.11%,急需扩大养老金规模。数据显示,2023年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达到139.5万亿元,占GDP的111%,养老金资金来源拥有充足保障。
图2:2021年各国养老金规模占本国GDP比重数据来源:Thinking Ahead Institute
图3:我国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老年人口占比提升,对养老金的需求也将持续增加,养老金规模扩容迫在眉睫。截至2023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达到2.17亿人,占比为15.40%,随着我国第二波婴儿潮的人口集中变老,预计老年人口占比在2032-2035年前后将超过20%,为缓解各方压力、确保居民享有充足的养老保障,应尽快扩大养老金规模。
图4: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规模及占比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未来10年我国养老金规模增长空间超20万亿,其中第三支柱超10万亿
从养老金三大支柱看,我国第一支柱发展已相对成熟,第二支柱覆盖面有限、普惠性稍显不足,未来应重点推动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第三支柱发展壮大。一方面,我国第一支柱建设成果显著,已形成应缴尽缴、运行稳健、保障充足的体制机制,规模体量已达到较高水平,还拥有国有资产划转等各项补充渠道。另一方面,我国第二支柱规模也相对可观,但截至2023年底,参保人数约7500万人,仅为第一支柱的7%,主要以央企、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为主,而贡献了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镇就业的大量民企参与度不高,难以覆盖大部分居民。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尽管存量规模小,但其兼具自主性、普惠性、市场化等优良特征,是政府支持、市场运营、个人负责的补充型养老金,有望发展成为国民养老收入的重要来源。
海外经验也表明,建设私人养老金体系的意义重大,我国面临较大的发展空间。从私人养老金(养老金二、三支柱)占GDP比重看,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8个成员国中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合计规模占GDP比重的算数平均值为44.98%,一半国家在16%以上。丹麦、冰岛、荷兰、瑞士、美国、澳大利亚、瑞典和英国等国家比重在80%以上,加拿大、以色列、智利、芬兰、哥斯达黎加、新西兰、日本等国家比重在30%以上。而截至2023年底,我国私人养老金占GDP的比例约4.17%,发展空间巨大。
图5:2022年OECD成员国养老金二三支柱规模占本国GDP比重前二十名数据来源:OECD
图6:我国二三支柱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wind
不同国家的养老金体系呈现差异化特征,但整体呈现出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快速增长的趋势。美国、日本可以分别代表以私人养老金为主、公共养老金为主的发达国家。其中,美国养老金二、三支柱占比超九成,近年来第三支柱占比持续提升至超三成。截至2022年底,美国养老金总规模约34.43万亿美元,其中一二三支柱占比分别为8.22%、58.38%和33.40%。日本则仍以第一支柱为主,占比长期维持在50%以上,但自21世纪初开始进行个人养老金改革以来,第三支柱占比迅速提升,截至2022财年末,日本养老金总规模约340.52万亿日元,一二三支柱占比分别为58.77%、30.84%和10.39%。
图7:美国养老金三支柱规模占比数据来源: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美国社会保障总署(SSA)
图8:日本养老金三支柱规模占比注:为日本财年数据
数据来源:GPIF,野村综合研究所(NRI),日本金融厅(FSA)
为适应我国人口结构变迁与经济发展进程,养老金规模需大幅提升,到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其中第三支柱超过10万亿元,占比提升至3成以上。按照Thinking Ahead Institute统计的国家地区中处于前2/3水平测算,则未来10年我国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20%。按GDP年均增速3%的保守估计,到2035年,我国养老金规模将达35万亿元。假设与日本结构相似,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基本持平,二三支柱规模比约为3:1,则二、三支柱规模分别占GDP的7.5%和2.5%。但考虑到我国第二支柱的特殊情况,应鼓励民企帮助员工直接参与个人养老金,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将上述测算中民企部分计入第三支柱,即第二支柱占比的60%(1 注释在文末,下同)调至第三支柱,则2035年,第二、第三支柱占GDP比重分别达到3%和7%。综上,到2035年,我国养老金第一、二、三支柱有望分别达到17.5万亿元、5.5万亿元和12万亿元,占总规模比重分别为50%、16%和34%。
二、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促进养老资本形成
加快个人养老金发展是均衡我国养老三支柱保障体系、满足未来养老需求、实现养老金体系可持续的根本途径。自2022年11月启动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以来,截至2023年末,个人养老金开户数已突破5000万人,缴存金额280亿元,第三支柱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推升个人养老金覆盖率与缴费水平,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设计,通过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优化中国特色个人养老金制度安排,在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优惠力度、灵活支取与转存机制、优化账户功能等方面采取更多支持措施,提升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覆盖面与吸引力,推动养老第三支柱快速发展。
(一)全面扩大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优化缴费额度与缴费方式安排
1.总结先行试点经验,全面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
我国个人养老金试点目前已经在36个城市落地,试点地区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均可参与,整体运行顺畅,已经具备面向全国各地以及全体居民推广的条件。既能满足更多地区居民的养老账户需求,也能覆盖尚未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3.5亿(2)人群。
建议总结先行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安排,放开参与范围限制,提升制度公平性,将个人养老金账户推广至全国各省市,允许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发挥个人养老金的普惠功能。
2.探索个人养老金额度积累制,允许相对灵活的补缴方式
提升个人养老金缴费方式的灵活性,是促进部分居民参与的有效方式。当前个人养老金缴费制度采取年度上限约束,考虑到我国拥有大量收支波动较大的灵活就业人群,以及储蓄基础薄弱的年轻人群,可能存在某年无力缴费、有富余的年度却无法补缴的情况。
建议采取更加灵活的缴费方式安排,试点个人养老金的额度积累制,允许因资金紧张等原因缴费未及上限的人群在五年内进行补缴,以加大税收递延模式的激励效果,激发年轻人群与灵活就业人群的参与热情。
3.提升个人养老金缴费额度,年度上限翻倍至2.4万元
提升个人养老金年度缴费上限,是增强对高收入人群的吸引力,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员工养老的重要措施。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中高收入群体扩容,试点阶段每人每年12000元的额度可以适时调整;另一方面,大多数民营企业员工并没有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金(3),可以统筹考虑第二、三支柱规模,鼓励加大个人养老金缴费力度。
从美国经验看,代表第二、三支柱的401(k)、IRA计划的最新年缴费上限分别为22500美元、6500美元,合计占美国2022年人均GDP的37.58%。考虑到我国第二支柱中,民营经济缴费占比较低,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建议这部分由第三支柱额度分担,则对应的补充养老金年缴费上限约占人均GDP的25.91%。以2023年我国人均GDP8.94万元计算,个人养老金额度约为2.32万元。
(二)向低收入人群提供个人养老金缴费补贴,差异化养老金税惠安排
1.丰富政策激励方式,给予低收入人群每年5%的个人养老金财政补贴
我国对个人养老金的政策支持以税收优惠为主,对达到纳税门槛的中高收入居民具有一定吸引力。
为进一步吸引未达纳税门槛的9成居民,可以适当丰富政策激励方式。建议向低收入人群配套提供财政补贴,激励在个税起征点以下的居民缴纳个人养老金。参考德国经验,给予个人养老金缴费补贴(4),减轻居民自担比例。考虑财政压力与激励效果,我国可以采取定向缴费比例补贴方式,如对低收入人群给予每年5%的个人养老金缴费补助。
2.加大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惠支持,增加税制选择或允许免税提取
我国已建立了EET模式下的个人养老金税惠政策,免除居民缴存、投资环节的征税,仅在提取时对本金及投资收益合并征收3%的个人所得税,极大促进了个人养老金的起步与发展,但支持政策仍存在优化空间。一方面,当前政策主要对缴存时个税税率超过3%的中高收入人群激励力度较强,应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本身并不征收资本利得税,若能减免对投资收益的合并征税,将大幅提升中低收入居民的缴纳意愿。
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养老资金需求,建议针对性加大税收激励力度。一方面,允许中低收入居民选择TEE模式(5)在缴费环节征税,由于未达个税起征点从而免税。另一方面,若仍统一采取EET模式,则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的中低收入人群,给予当年缴存额度及投资收益的免税提取政策,鼓励低收入群体配置个人养老金,加强长期保障。
(三)提高个人养老金账户灵活性,允许第二、三支柱融通发展与提前支取
1.研究打通第二、三支柱,建立转存与额度共用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养老金配置效率,建议研究打通第二、三支柱,对私人养老金体系进行统筹安排。一方面,允许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自由转换。既能在员工离职时实现年金接续转移,保护员工利益,也能增加第二支柱资金配置的多样性,允许居民根据自身工作变动、风险偏好变化等对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进行长期统筹规划与动态调整。另一方面,探索建立额度共用机制,对于没有年金或缴费未达上限的居民,允许将剩余额度并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加大对养老需求的保障力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缴纳个人养老金,做大第三支柱规模。
2.细化个人养老金提前支取条件,提高账户资金灵活性
适当放宽个人养老金的提取条件,提升账户资金流动性,有助于增强居民缴存意愿。当前提取个人养老金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部分居民可能更倾向于投资其他可以随时取出的金融产品,保障紧急情况下的资金使用需求。
建议扩大个人养老金提取的适用条件,以提升资金流动性,发挥养老金解急救困功能。可以考虑将本人及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及伤残等情形纳入全额领取范围,同时,允许居民在补缴税款等情况下提前支取养老金,以备不时之需。
(四)完善个人养老金账户功能,探索综合账户试点与信托功能创新
1.逐步扩大养老金投资范围,允许合格投资者直接参与证券投资
我国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范围正逐步丰富,居民可以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四类金融产品,已经能较好保障居民的基础投资需求。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元化投资需求、提升投资回报率,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经验,逐步增加证券、另类资产等投资品种。以日本NISA账户(6)为例,截至2022年末,投资于投资信托、上市证券、ETF、REITs的资产占比分别为63.72%、33.14%、2.47%、0.68%。
图9:2022年底日本NISA账户资产配置情况数据来源:日本金融厅
考虑我国国情,建议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原则,逐步扩大养老金投资范围,提升养老资产配置效率。一方面,允许个人养老金直接投资被动型产品降低管理费用与交易成本,并通过配置公募REITs等产品进行风险分散。另一方面,要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对养老金投资目录产品建立严格的准入与调出机制;同时,对投资者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允许合格投资者直接投资股票、债券等资产,并强化投资者教育,避免发生美国个人投资者在养老账户中的追涨杀跌等非理性行为。
2.建立综合账户识别功能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为客户统筹制定养老规划
近年我国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个人养老金融服务供给,为客户授权账户提供涵盖养老规划、资产配置等在内的买方投顾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应打破个人养老金账户与客户其他各类金融账户之间存在的信息壁垒,允许金融机构对各类金融账户进行统一识别或管理,更好了解客户资产全貌与进行整体规划配置。
建议探索建立综合账户识别功能试点,在取得客户授权后,允许财富管理机构了解客户整体金融服务状况,包括名下的银行、证券、基金、衍生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账户,从而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养老财富管理规划。
3.明确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信托属性,逐步覆盖客户综合养老需求
我国个人养老金账户已具备积累养老资金的投资功能,可以进一步考量客户综合养老诉求,逐步实现养老资产隔离、养老服务资源、专项费用支付等综合功能,更好保障居民老年生活。
建议赋予个人养老金账户一定的信托功能,从法律上保障养老账户资产的独立性与风险隔离功能,允许金融机构提供投资增值、受托传承、个人养老费用给付等综合服务。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养老服务资源,为达到资产门槛的客户提供养老机构入住优惠、医疗绿色通道等差异化增值服务,激发居民缴费意愿。
三、增强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更好服务居民多样化养老需求
推动我国养老金体系高质量发展,除了完善个人养老金基础制度外,也离不开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的发挥。证券公司作为财富管理行业的中坚力量,在养老金融服务领域大有可为。可以通过加强养老金融教育、提升买方投顾服务质量、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等举措,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养老财富管理服务,引导更多储蓄转化为养老资本,实现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同时,也有助于发挥养老金长期资金功能,与实体经济形成良性互动。
(一)加强养老金融教育,提高居民养老意识和养老金融知识水平
我国居民养老财富规划意识和养老金融知识不足是影响养老财富积累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我国居民对养老财富缺乏长期规划,尤其是年轻人对养老的关注度不高。《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3)》(7)显示,34.92%未参与养老金融市场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比较年轻,暂不需要进行养老财富储备规划。另一方面,我国居民养老金融知识水平有待提升,对养老金融产品和养老金融政策的了解不足。《2022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8)显示,仅20%的受访者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具有一定了解,绝大部分受访者仅是一般或缺乏了解。
图10:调查对象未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原因数据来源: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3)》
证券公司应重视养老金融教育,提高居民养老意识,推动养老金融知识的普及。第一,加强养老财富管理教育,尤其是培育年轻人的养老意识并助其建立养老财富规划,引导居民从“储蓄养老”向“投资养老”转变。第二,加强基础金融知识和养老金融知识普及,根据投资者年龄特点开展多样化的养老金融投教活动,加大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输出力度。第三,加强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向投资者介绍养老金缴存方式和投资策略,帮助投资者了解个人养老金的制度优势和操作流程,提升养老金缴存率和投资率。
(二)推动买方投顾业务发展,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投顾产品与服务
对养老财富管理服务的重视度不够、投顾服务缺位,是当前个人养老金“开户热但缴费冷”的重要原因之一。养老投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较长的周期性,涉及复杂的金融产品和策略,即便是具有一定养老金融知识的投资者也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为其制定长期规划。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普遍缺乏专业养老投顾服务,导致大量空户,大多数居民仅将养老金账户作为避税途径,缺乏资产配置功能。
因此,要提高对养老金融的重视程度,大力发展买方投顾业务,为居民提供专业的养老财富管理服务。一方面,以客户为中心,构建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投顾服务体系。一是从单账户投资管理转向整体财富规划,基于客户年龄、资产全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为客户量身定制养老金融规划,实现合理的退休收入替代率。二是完善特色化养老投顾策略,针对客户养老消费、康养医疗、财富传承等所需的定期稳定现金流或大额资金需求,明确投资与退出安排。三是提供覆盖投前、投中、投后的全流程投顾陪伴服务,实时响应客户需求,缓解客户焦虑,减少非理性行为并促进养老金的长期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养老投顾服务能力与服务效率。一是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力度,打造全生命周期及千人千面的数智化养老财富平台,提升客户画像分析、产品筛选与匹配、大类资产配置、账户检视与再平衡等平台化能力。二是加强养老投顾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与养老投资相匹配的长期视野和规划能力,补齐多资产领域的能力短板,强化持续沟通与陪伴服务,并通过将投顾收入与服务养老金规模、客户满意度等指标挂钩,实现与客户利益一致。
(三)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类型,更好满足投资者差异化需求
当前我国个人养老金产品较为同质化,产品风格保守,无法满足风险承受能力较高、追求更高收益的人群的配置需求。截至2024年3月14日,共743只产品入选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其中,储蓄产品数量占比达62.58%。银行理财和养老目标基金也尚未形成多元化风险等级的产品体系,仅5只养老目标基金为中高风险产品,其余均为中风险或中低风险。185只公募基金均为混合型或债券型FOF产品,权益类资产的整体配置比例显著低于发达国家,以美国传统IRA(个人退休账户)为例,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投资于共同基金的比例达42.67%,其中,国内股票基金、全球股票基金的占比分别为43.46%、12.28%。
图11:我国个人养老金可投产品类别、数量及占比(截至2024年3月14日)数据来源: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图12:美国传统IRA账户持有的共同基金类别及占比数据来源:ICI
为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风险偏好,提升长期收益能力,发挥第三支柱提供更高层次养老保障的作用,资管机构有必要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类型,为投资者提供多资产配置方案。第一,开发更加多样化的养老金产品,实现资产多元化与策略全球化。提升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增加中高风险产品供给,给予适当投资者自由选择权;加大海外投资力度,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更加均衡的资产配置,以跨市场、跨类型的动态调整提升养老产品业绩的持续性。第二,积极参与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丰富养老目标产品矩阵。参考海外经验,在目标风险基金中设置稳健、平衡、进取等多种风险收益水平的系列化产品,并根据不同市场环境设计目标日期基金下滑曲线,通过差异化的产品设计覆盖不同年龄、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
(东北证券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包括:杨丰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助理;刘雨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高级研究员;张莉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高级研究员。)
释义:
1、2023年我国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为60.5%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6亿。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4.1亿。
3、以企业年金为例,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参与职工仅3102.95万人。
4、 2022年,德国里斯特养老金的缴费补贴标准固定,基本补贴为每人200欧元/年,获得补贴的条件是缴费比例达到年收入的4%。
5、 E(Exempt)指免税、T(Tax)指征税,对应养老金缴费、投资、提取三阶段的税收政策,TEE指仅在缴存时征税。
6、 NISA(Nippon 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为日本个人储蓄账户计划,是日本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主要构成。
7、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3)》,2023年12月,第17页。
8、调研报告:居民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还缺乏了解,但普遍支持,第一财经,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3448187606821273&wfr=spider&for=pc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