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20:27:17 来源: sp20241101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单鸽 于潇)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9件,涉及沉船造成重大海洋污染风险、非法捕捞、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矿、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在该批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损害海洋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人追责。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和打击,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法、检两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并丰富海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方式,依托机制建设、协同治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实质生效,搭建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治理的完整链条。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值此之际,“两高”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展示了司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为构建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的成效,也有利于彰显海洋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有效推动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促进海洋环境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
“两高”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海洋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职,不断丰富和完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全面加强和创新海洋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住海洋环境安全边界和底线,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凝聚司法保护合力,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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