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3:22:33 来源: sp20241102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高蕾)民政部等12部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这是记者30日从民政部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养老服务需求也随之快速增长、更加多元。但我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还存在总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待遇保障水平较低、流失率较高等问题。意见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重视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制度设计。
在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短缺方面,意见针对养老服务类型层次多样、跨领域交叉融合、实践性强等特点,明确提出打破学历、年龄、身份、地域等限制,在实践中广纳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鼓励多渠道多途径吸引人才,支持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
在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意见坚持按需设岗,要求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功能定位、目标群体、服务特色等情况,科学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同时,意见强调健全用人机制,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补贴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置情况所占评价权重,引导机构支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技能水平评价,树立“奖优罚劣”导向,明确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
首次提出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此次意见的另一大亮点。意见提出,在此前有关规定设置的五个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可结合实际在高级技师等级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进一步拓宽了养老护理员成长通道。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评价主体、评价管理、评价结果使用等关键性问题。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