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7:29:50 来源: sp2024110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当前台海形势复杂严峻、“台独”气焰更加嚣张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彰显国家意志、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可谓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势在必行。2016年以来,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加紧推行“去中国化”“渐进台独”,顽固实施“倚外谋独”“以武谋独”,图谋推动“法理台独”,在分裂道路上越走越远。更有甚者,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在就职讲话中赤裸裸地宣扬新“两国论”,暴露了其“台独工作者”的本性,交代了他“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的政治阴谋。这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严重挑衅,是对台海和平稳定的严重破坏。如任其发展,必将导致台海兵凶战危,给台湾同胞带来深重祸害。在台海局势复杂严峻的关键节点,《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导正两岸关系发展方向,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格局。
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法律依据充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国通例。我国刑法的分则部分将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列入第一章,体现了“台独”分裂活动对国家安全的极端危害性,为依法追究“台独”顽固分子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无论“台独”顽固分子在大陆、台湾地区还是境外任何地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我国司法机关均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惩治“台独”分裂罪行重在精准打击。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意见》明确了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为司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针对“台独”顽固分子与境外势力勾连谋“独”,《意见》明确规定从重处罚,这是对那些背祖弃宗的民族败类的迎头痛击。针对那些隐身海外、自以为可以规避国家法律制裁的“台独”顽固分子,《意见》明确规定通缉追捕,必要时可依法进行缺席审判,终身追责,布下了一张让“台独”顽固分子无所遁形的严密法网。这些兼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法律举措,充分展示了我们精准打击“台独”分裂行径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和强大能力。
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坚持宽严相济。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意见》提出,对那些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防止危害扩大的“台独”顽固分子,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从宽处理。这体现了国家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也是对那些分裂国家犯罪失足人员的善意规劝。统一是正道,“台独”是绝路。面对反“独”法网和惩“独”利剑,希望“台独”顽固分子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意见》坚持区分原则,明确指向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不涉及更多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欢迎广大台湾同胞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共享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伟大荣光。但“台独”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是台湾民众利益福祉的最大祸患。只有坚决依法打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两岸关系才能和平发展,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才能得到维护和增进。
总之,《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对台工作中的最新成果,是我们运用法治方式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台独”,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生动体现。从公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到对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措施,再到此次出台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的司法文件,我们依法遏“独”的工具箱更加完备,反“独”促统的法网更加绵密。“两高三部”协同行动并共同制定《意见》,充分表明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意志、人民意志。“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任何逆历史潮流、拒统谋“独”的企图,注定是螳臂当车,等待他们的将是人民的审判和法律的严惩。
(作者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11日 11 版)
(责编:白宇、卫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