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08:09:35 来源: sp20241109
创作的内容被“搬运”
旅游博主停更三年 打了2000多场官司
太梓是一个旅游美食博主,然而已经3年多没有发布新作品。最近他透露了作品断更的原因:原来他和几个小伙伴的作品遭遇海量抄袭侵权,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他们专门成立了一个“不要偷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由他出面,3年时间打了2000多场知识产权官司。在此期间,他为了开庭奔波于全国各地,虽然胜诉很多官司,但获得的赔偿却不足以弥补成本。对此他并不后悔,“如果不这么做,那么互联网知识产权黑产就会永无止境,我觉得做这些事情是有意义的”。
停更3年,打了2000多场官司
近日,沉默已久的太梓发了一条微博,透露了“消失”3年的原因。
太梓说,3年前,他只是一个写文章和攻略的旅游内容创作者,粉丝平平无奇、盈利能力基本属于“为爱发电”的状态。“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那就是自媒体行业实在是太乱了,大家对抄袭、剽窃真的是习以为常,更有甚者以此谋生。我的文章不算多好,但是也是我自己辛辛苦苦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我的图片拍得很一般,但也是我花费仅有的资金跑到全国各地一张一张拍摄出来的。对于原创作者来说,最不能忍的就是被剽窃、被抄袭。每次看到辛苦撰写了一晚上的文章刚有点流量,就被直接抄袭到各大网站上,而为了让其下架要准备各种材料向网站运营方申诉,还经常申诉无果。更有甚者,我们辛苦写了一两年的文章他们只需要下载个爬虫软件一键就能全部剽窃过去,在其他平台能获取收益、获取粉丝、增加网站权重等等。”
他觉得这样很不公平,于是跟几个旅行博主成立了“不要偷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3年打了2000多场官司,其中开庭次数不低于1000场。
这些数字回顾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却困难重重。太梓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们的第一场维权官司是在公司注册成立之前起诉了两家与电视台有关的公司,经法院判决胜诉,每个案件获得数千元赔偿。之后,他们注册成立了“四川不要偷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太梓说,“我们公司打这么多场官司,原因是我们被剽窃太多了,我们受不了了。打个简单的比方,我一年写300篇文章,这是我一年的全部能力。但是那些剽窃者只要复制粘贴,一天就能盗取上百篇,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我们出于气愤,才注册成立了这个公司。向侵权者索赔是很正常的,但我们更大的目的不是为了赔偿,而是希望大家能尊重原创。”
专门成立一个公司进行维权也是出于实际考虑,如果以个人名义去打官司,只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由公司出面,处理团队的维权事宜更为方便。
打官司涉及很多流程,从立案到开庭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要耗费非常多的精力。太梓之前打过一次官司,在法律方面有一点经验,所以小伙伴们公推他具体负责。不过他们注册公司的时候就遇到了波折,因为这个名字看起来有点奇怪,差一点没有通过审核,经过沟通才获得批准。
知识产权维权困难重重
由于网络用户在前台基本上都是匿名的,所以打网络侵权官司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程序性的,先起诉侵权用户所在的网络平台,要求提供侵权者的身份信息;第二个阶段是平台根据法院判决提供以上信息之后,再实质性起诉侵权者。也就是说,一个侵权行为,要打两场官司才有可能追究到责任人。
他们目前虽然打了2000多场官司,但是如果按照实际被侵权的数量算,可能还不到十分之一,“当时我们手上只有十来万块钱,要是全部追究,连固定证据做公证都不够”。即使起诉,想找到侵权者也是非常困难的,在这2000多场官司中,一半以上处在第一个阶段,尚未找到真正的侵权者。在进入第二阶段的官司中,一多半可能和解,约有40%进入诉讼程序。
找到侵权者并不意味着胜利在望,首先困扰他们的是网络侵权黑色产业链。这些黑产公司以侵权剽窃为生,所以有备而来,追究到最后,经常发现对方是一个空壳公司,或是已经注销了的公司,“还有的案件追究到最后,法人可能是没有赔偿能力的代持者。”
网络平台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让用户担责,某些网络平台甚至公然侵犯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但绝大多数追究平台责任的诉求是失败的。太梓说:“我们曾发现某个大型网络平台在创作者群里直接招募做‘搬运’的人,反正你们那些小博主告不倒我,即使打官司,我们也有专门的法务来应对。”
有一家网络平台,其用户可以用它收藏网上的文章,但平台的选项是默认公开的,等于把别人的文章抄过来发表,“我认为焦点是这个平台对此应该担责,在全国各地30多个法院起诉这个平台及其部分侵权用户,只有重庆市自贸区法院判决平台有责任,其他30多个法院都认为平台无须担责。重庆自贸区法院判决之后,他们就立刻把所有默认公开选项都改了。”
胜诉赔偿抵不上成本
近年来,一些大型机构以商标侵权等为由,委托专业人员发起海量知识产权诉讼,一年官司可能达到上万起,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有些行为甚至涉嫌恶意碰瓷和诱导。太梓认为,跟这些大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相比,他们的维权有本质区别。“我们是被侵权方,发表作品为了吸引粉丝,希望以此获得一些基础收益。如果别人盗用,就等于说直接分走了我们的权益,我们维护的是自己的知识产权。”
他在维权过程中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情况。有法院拒绝立案,认为有“通过批量诉讼存在滥诉之嫌”。
虽然著作权法规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但一些法院为了遏制恶意维权案件的数量,降低了知识产权维权案件的赔偿金额。在太梓所打的获得最终结果的官司中,法院判决的大多数赔偿金只有几百元。“每个案子的成本基本上不会低于1000元,如果线下开庭,至少还会增加数千元的差旅费,但很多法院不管你的合理开支是多少,判决赔偿都是最低标准。”
直到今年3月份,太梓的日程表都是满满的,基本上就是跑到各地打官司。太梓说,如果不算他的人工费用,这3年来获得的赔偿勉强能实现收支平衡,“算上我的人工费用就不够了,我原来给自己设置的工资标准是每月8000元,但这个公司一直没有给我正常发过工资。”
现在太梓开始回归内容创作,但他对这3年的经历并不后悔,“顶着一个奇怪的公司名字为了诉讼维权,坦白讲我个人觉得是很浪费司法资源的。但是如果不这么做,那么互联网知识产权黑产就会永无止境。这个可能就是我跟一些商业性维权所存在的最大区别。我觉得只要还有继续进行下去的必要,虽然会亏钱,也会一直坚持。”
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
(扬子晚报)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