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09:16:03 来源: sp20241109
|联播+|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目标任务、根本原则、实践要求、工作重点等进行了全面系统阐述,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纲”和“本”。
由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长期执政的世界第一大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他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
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党的各项纪律得以执行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
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同时大也有大的难处。”一些地方组织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一些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一些党的组织层级多、管理链条长……这些都为加强管理增加了难度。
破解“大的难处”,必须重视发挥好党的组织纪律的优势,形成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党的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组织纪律是个系统工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无论集体还是个体,无论上级还是下级,无论思想还是行为,都要纳入组织原则和纪律规范之中,不能存在组织管不到的特殊党员和特殊领地。
“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个人与组织的内在关系,为党员干部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员队伍的党性意识强、组织观念强、组织纪律强,党的事业就生机盎然、蓬勃发展。作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15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同年10月,新修订《条例》正式印发,增写对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处分规定,新增对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等行为的处分条款,直面问题。
强烈的组织观念是党员干部走稳走好从政之路的重要法宝。分析诸多被查处的违法乱纪案件,有的人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究其根源就在于没有厘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2018年,《条例》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细化和进一步修订。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条例》施行,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组织纪律7个方面37条“高压线”。修订的内容涵盖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增强组织观念,推动党员强化组织意识,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等多个方面。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坚持“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就包括“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
严明组织纪律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保障。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唯有严守组织纪律,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才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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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