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8条措施 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

发布时间:2024-11-09 17:26:51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天津6月7日电 (周亚强)天津市政府新闻办7日举行《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吹风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这是继2022年天津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出台《进一步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之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又一重大举措。

6月7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吹风会。周亚强 摄

  “近年来,我们将提高成果转化能力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加强政策创新,推动天津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天津市科技局局长朱玉兵在会上介绍,《措施》从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入推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优化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盘活存量专利、加强绩效激励和容错免责七个方面,提出了18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

  记者注意到,在加强绩效激励方面,《措施》明确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双不受限”,即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予以单列,但不受年人均收入调控线和年收入增幅限制。同时,强化成果转化绩效运用,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科研事业单位创新能力评价和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

  此外,《措施》提出实行成果转化容错免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相关制度、流程合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单位领导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责任;对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中出现的过错,以纠正为主。

  朱玉兵表示,下一步,天津市科技局将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知识产权等部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服务,加快推动《措施》落实落地,让科研单位、科研人员都能够了解政策、落实政策、享受政策,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