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和解379件 浙江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4-11-10 07:28:08 来源: sp20241110

新闻发布会现场。浙江检察 供图

   中新网 杭州11月15日电(郭其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促成民事检察和解379件,同时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5000余件案件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始终。

  进入检察环节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往往争议较大、矛盾较深。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既力促和解,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权益,又充分释法说理,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关系修复。

  “民事支持起诉对象多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检察机关就把诉前、诉中引导和解作为重中之重,在维护这些群体权益的同时减少诉累,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颖在会上介绍。

  如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支持27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在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的同时,联合法院等促成调解,帮助劳动者成功追讨欠薪20万余元,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创新多元解纷模式,比如在办案过程中强化救助意识,通过‘和解+司法救助’模式开展民事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孙颖介绍,2021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环节共为14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64.3万元,同步促成和解74件。

  在席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中,被执行人钱某某、陶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席某某年老多病没有收入,因执行问题常年信访。检察机关不仅为席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以此为突破口,召集村干部、被执行人亲属等参与协调,最终由钱某某亲属代为赔偿3.9万元,邻里间长达16年的积怨终得化解。

  在监督办案基础上,浙江检察机关还聚焦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院院前急救基础建设滞后,急救信息孤岛”等问题,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积极协调公安、卫健、通信、财政、应急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推进永康城市大脑“永葆E康”项目建设,为当地“院前医疗急救”数字建设提速加码。(完)

【编辑:李岩】